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- 曙海教育集團論壇 (http://www.hufushizhe.com/bbs/index.asp) -- C++語言開發 (http://www.hufushizhe.com/bbs/list.asp?boardid=63) ---- C(不討論C++)語言 (http://www.hufushizhe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63&id=2426) |
-- 作者:wangxinxin -- 發布時間:2010-12-10 14:26:54 -- C(不討論C++)語言 C語言中的名字空間, 較少被提及. 下面的寫法乍看之下是會讓人吃驚的: #include <stdio.h> struct Foo typedef struct Foo Foo; Foo 首先是一個struct的tag名字, 其次又被typedef定義了一個同名的別名. 然后, 在main函數中, 這樣的程序竟然是符合標準的. 原因就在于C語言中有4個名字空間, 當標識符在不同的上下文情境下位于不同的名字空間時, 可同時出現而不會引起沖突. 我查看了C語言標準, 6.2.3 Name Spaces and Identifiers 3. struct, 或union 的成員, 位于由相應的struct或union 聲明范圍內的一個密閉名字空間, 兩個不同的struct, 或struct與union 的成員, 可以有同樣的名字, 這一規則可以遞歸地施行于struct / union 的子成員. 如果它們本身也是一個struct或union 的話. 4. 所有其它的一切東西, 比如函數名, 變量名等等. 根據這4條, 上面的程序該如何解釋? Foo 重復出現了3次: 根據上面的定義, 作為typedef定義出來的類型名和main內的變量名同屬于"其它"類, 應該會出現沖突. 但實際上這樣的用法是允許的. 因為在main內通過 那一行注釋起來的 test.c:15: error: expected \';\' before \'t1\' 因為在此時的上下文中, 就有了兩個identifier位于同一個名字空間. 而printf中的sizeof(Foo) 究竟是作為typedef定義出來的別名Foo, 還是變量名Foo. 雖然無法從程序運行結果上知道, 但可以確定應該是變量名Foo, 簡單的實驗加推理可以證實這一點: 推理: int main()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是, C語言中定義的結構的可見性, 是平坦的, 熟悉C++類型系統的人可能會懷疑是否能直接使用結構Bar, 要不要Foo::, C里面Bar的可用性跟Foo是平級的.本篇文章 |